(1)取樣:取樣的基本原則應該是均勻、合理。要從大量的樣品中取出少量樣品進行分析,應考慮到取樣的科學性、真實性和代表性。
(2)藥物的鑒別:藥物的鑒別是利用藥物理化特性,其中包括物理常數(shù)、光譜特征、色譜特征以及主要化學反應,如離子反應、官能閉反應等。通常某一鑒別試驗只能體現(xiàn)藥物的某—特性,絕不能將某—鑒別試驗作為判斷的唯一標準。
(3)藥物的檢查:藥物純度試驗,藥物在不影響療效,人體健康和質量檢查的原則下.可以允許微量雜質存在,所以—般為“限度檢查”。
(4)藥物的含量測定:根據(jù)藥典與藥品標準中收裁的具體含量要求.證明藥物的真?zhèn)危兌燃八幬锏寞熜r值。常用的方法有物理學.化學及生物學方法。
(5)寫出檢驗報告;根據(jù)檢驗結果作出明確的結論,包括藥品名稱.制劑規(guī)格以及是否符合某質量標準規(guī)定等.對不符合規(guī)定的藥品還應提出處理意見,以供有關部門參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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